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的文件。例如伪造一份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银行申请贷款。
绝对不行以做什么?
2.使用虚假的经济条约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例如伪造或使用虚假的出口条约或者其他短期内收益较高的经济条约等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在国民经济高速生长的今天无论是商业还是农业的高效运转对资金的需求都在日益增大贷款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日益突出。
当申请使用贷款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会详细的告诉你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做哪些准备那么哪些资料和准备是你不应该做的、一旦提供就可能触发《刑法》的下面由小编来告诉你。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产业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例如编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刑法》相关划定
(3)肆意浪费骗取资金的;
怎样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衡宇等不动产或者汽车、钱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动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例如以伪造的房产证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王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事情座谈会凭据《全王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事情座谈会纪要》精神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送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送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例如伪造单元公章、印鉴骗贷的;以赝品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接纳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划定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条约、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庞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产业。
(4)使用骗取的资金举行违法犯罪运动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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